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地方立法与监督工作,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试行条例》。该条例旨在明确常委会的工作职责、议事规则及运行机制,确保依法治省战略的有效实施。📢
首先,在制度建设方面,条例强调了常委会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保障公众参与权。其次,针对立法工作,明确了起草、审议、表决等环节的具体要求,力求提高立法质量,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。🤝
此外,条例还特别提到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,定期开展代表培训,提升履职能力。通过这一系列措施,旨在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省级权力机关运作体系,为全省人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。🎉
让我们共同期待,这一条例能够推动安徽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!🌈